2021-07-12 12:22
各学院、平台: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文件,落实《新乡学院“十四五”重点学科和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为申报第十批河南省重点学科,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科建设水平,实现学科发展服务于人才培养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行学校重点学科遴选。
一、基本思路与目标
坚持服务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培育新乡市及周边地区的急需学科,建设若干个重点学科和一批优势学科群,发挥学科建设的龙头带动作用,突出重点,强化优势,彰显特色,优胜劣汰,动态管理,为实现省级重点学科扩充、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获批、学校办学层次提升创造条件。
二、遴选原则
(一)面向需求。本次申报和遴选建设的重点学科要以地区经济建设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密切相关的特色优势学科为重心,催生与地区经济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的新兴和交叉学科,积极发展特色学科和社会急需的应用型学科;注重社会需求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趋势,突出产学研结合协同创新的功能和特色。
(二)优化布局。本次遴选和推荐将进一步优化学科结构和布局,优先支持省内重点学科布点少、行业与企业急需、应用型强、特色鲜明、申硕优势明显的学科体系。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资源共享、相互支撑的学科群。
(三)优势竞争。本次遴选和推荐将注重学科的积累与实力、优势与特色、地位与影响,重视对于新乡市乃至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和学科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前景,坚持标准,围绕申硕大局,择优遴选和推荐。
(四)以评促建。本次遴选和推荐将紧紧围绕我校重点学科建设目标,坚持遴选、推荐与建设环节相衔接,遴选、推荐与建设导向相一致,遴选和推荐为建设服务,为申硕工作服务,优先遴选和推荐建设基础良好、应用型强、与行业接合紧密、有发展潜力的学科。
三、遴选办法
1. 新乡学院重点学科设置省级重点学科、新乡学院省级重点培育学科、校级重点学科三个梯次(以下统称重点学科),拟建省级重点培育学科4-6个,校级重点学科8-10个,每个学科按一级学科设置,学科设置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附件5)》为依据。
2. 各申报单位填写《新乡学院重点学科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1),由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审议并签署具体意见后上报研究生处。
3. 遴选条件依据《新乡学院重点学科遴选与管理办法》执行。
4. 研究生处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表》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确定。
5. 研究生处将遴选结果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进行培育和奖励。
四、申报要求
1. 各申请单位按照《新乡学院重点学科遴选与管理办法》(见附件4)中的相关申报条件准备材料。
2. 学科申报材料须经学科带头(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由学科所依托单位的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审议、签署具体意见。
3. 重点学科的所有资源(包括学科团队成员、教学科研基地、设施条件、教学科研项目及其成果等)应为本学科实际拥有的资源,严禁弄虚作假。且不得与其他学科互用、交叉。
4. 各学科负责人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严重失实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5.《申报表》填写中涉及的人员均指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在编人员,兼职人员不计在内。表中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项、教学成果等)均指本学科成员作为主持人或第一(通讯)作者或第一完成人或主编(著),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得的与学科方向密切相关的成果。凡署名其他单位所获得的成果不填写、不统计。
6.《申报表》建设基础所填写的各类成果,起讫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25日(近三年)。涉及到状态数据(如学科队伍、科研平台等)请按2021年8月25日现状填写。
7. 《申报表》于8月25日(周三)17:00前报送重点学科建设工作小组办公室(行政办公大楼512房间)。 相关电子文档请发送至:xxxyyjsc@163.com(要求:《申报表》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5份,汇总表1份(盖章),申请基本条件统计表1份(盖章),申请支撑材料1份(含目录),封面由学科带头人签字、学院学术委员会签章,不需精装封皮。同时,按以下要求提交申报学科电子文档:《申报表》的WORD和PDF版本、支撑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汇总表(WORD文件)、申请基本条件统计表(WORD文件)放置于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严格按照以下规则命名:“省级重点培育学科(校级重点学科)_学科名称_学院名称_学科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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