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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09-24 19:07 作者:梁慧君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研究生学习和科研创新活力,更好地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根据《新乡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科字〔2015〕3号)《新乡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院科字〔2018〕1号等文件精神,现需要进行2020-2021学年学业奖学金工作的认定。

一、认定办法:

1、参照《新乡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院科字〔2018〕1号文件,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

2、一等学业奖学金获得个数按照各院系联培研究生总人数的30%认定。各院系计算时整数部分人数为审核通过,小数点有结余的,院系可推荐1人,研究生处综合各院系推荐人的实际情况,根据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和实践活动等确定最终名单,其余都认定为二等奖学金。

二、申请要求

1、各位联培研究生认真填写《新乡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并按照《新乡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2)中的相关申报条件进行申报。各院系指标分配(见附件3)

2、导师、各学院负责人对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严重失实的,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3、《申请表》于9月28日(周二)17:00前报送研究生综合管理科办公室(行政办公大楼512房间)。相关电子文档请发送至:xxxyyjsc@163.com(要求:《奖学金申报表》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1份(导师签字、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汇总表1份(盖章),放置于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严格按照以下规则命名:“2021年学业奖学金_院系”。)

联系人:梁慧君

联系电话:15836193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