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25 16:21
各相关单位、研究生导师:
为进一步激发研究生学习和科研创新活力,更好地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根据《新乡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管理办法》(新院政〔2023〕78号)《新乡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新院政〔2023〕79号等文件精神,现需要进行2022-2023学年学业奖学金工作的认定。
一、认定办法:
参照《新乡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新院政〔2023〕79号文件,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
二、申请要求:
1.各位联培研究生认真填写《新乡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并按照《新乡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院政字〔2023〕79号(见附件2)中的相关申报条件进行申报,相关支撑材料一并提交。
2.导师、各学院负责人对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严重失实的,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3.《申请表》和《汇总表》、支撑材料于10月10日17:00前报送我处(图书馆南楼512房间)。相关电子文档压缩后请发送至:xxxyyjsc@xxu.edu.cn。要求:《奖学金申报表》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1份(导师签字、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汇总表1份(盖章)、学生的个人材料(申请表签字盖章页需扫描)等,所有材料电子文档放置于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严格按照以下规则命名:“2023年学业奖学金-院系”。示例:2023年学业奖学金-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联系人:梁慧君
联系电话:368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