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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立项建设申报的通知

2023-07-19 19:54 作者:王斌

各相关学院、平台: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2023-2027年)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研〔2023〕235号)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思路与目标

坚持服务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围绕新增学位授权审核支撑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培育新乡市及周边地区的急需学科,发挥学科建设的龙头带动作用,突出重点,强化优势,彰显特色,优胜劣汰,动态管理,为实现省级重点学科扩充、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获批、学校办学层次提升创造条件。

二、建设原则及数量

学科设置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2022年)》以及国家、我省明确的急需、新兴交叉学科等为基本依据,设置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二级学科、专业学位领域。我校分配申报名额为5个,按照专业学位类别申报。新兴交叉学科可在指标限额外申报,不受数量限制。

三、遴选条件

已达到《河南省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条件要求,具体应满足:

(一)学科方向。紧扣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实施,已形成若干个相对稳定、特色鲜明的学科方向,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作用显著。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学科方向一般不超过5个。

(二)学科队伍。有学术造诣深、年富力强、学风正派、在国内同领域有较大影响的学科带头人;有一支年龄、学历、职称和知识结构较为合理的学术队伍,主要学术骨干在国内同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学术队伍中博士学位获得者具有较高比例(不少于20%),具有一定数量的海外留学访学经历人员。学科带头人和主要方向带头人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博士学位,且近5年来一般要主持过国家级项目(课题)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前3名)。

(三)人才培养。具有丰富的人才培养经验,有完善的本科生或研究生培养体系,已培养相当数量的高质量本科生或研究生,并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好评。

(四)科学研究。教学、科研条件居省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近5年来,承担有3项国家或6项省(部)级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须获得外源科研经费20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须获得外源科研经费50万元以上。近5年学科组成员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全国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自然科学类论文至少20篇被SCI、EI、ISTP收录,人文社科类论文至少15篇被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转载。

(五)平台建设。具有相关的对本学科发展有省级以上支撑作用的高水平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科研平台或人才培养基地。教学、科研条件居省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有良好的图书文献和现代化信息保障体系。

(六)合作交流。有切实可行的学科组织模式、运行机制。学术气氛浓厚,国内外学术交流活跃、科研合作紧密。

四、申报与建设管理

(一)学院申报。各申报单位填写《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遴选条件参照《新乡学院重点学科遴选与管理办法》执行,由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审议并签署具体意见后上报研究生处。

(二)专家评议。研究生处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表》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确定。

(三)结果公示。研究生处将遴选结果报学校研究确定,进行培育和支持,并公示、公布结果。

(四)立项建设。学校对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进行监督管理,建设经费由学校根据各学科年度建设目标任务,从生均财政拨款中统筹安排,列入学校年度预算。

(五)考核评估。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建设周期为5年(2023年-2027年),实行年度检查、期中检查和期满验收考核制度。《申报表》所填报的建设目标与预期标志性成果将作为检查和验收的重要依据。

五、相关要求

(一)重点学科的所有资源(包括学科团队成员、教学科研基地、设施条件、教学科研项目及其成果等)应为本学科实际拥有的资源,严禁弄虚作假。且不得与其他学科互用、交叉。

(二)各学科负责人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严重失实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申报表》填写中涉及的人员均指人事关系隶属我校的在编人员,校外兼职人员不计在内。表中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项、教学成果等)均指本学科成员作为主持人或第一(通讯)作者或第一完成人或主编(著),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得的与学科方向密切相关的成果。凡署名其他单位所获得的成果不填写、不统计。

(四)《申报表》建设基础所填写的各类成果,起讫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近五年)。涉及到状态数据(如学科队伍、科研平台等)请按2022年12月31日现状填写。

(五)《申报表》中A、B、C、D类分别为:A类指“双一流”建设高校、省特色骨干大学建设高校,重点布局基础学科、交叉学科和有发展潜力的新兴学科,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创新的重大需求;B类指省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重点布局应用学科,服务河南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C类指河南省新增硕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和重点培育建设单位重点布局新增学位授权审核支撑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强化内涵发展,提升办学层次;D类指其它本科高校依托优势专业(国家级或省级一流专业)布局专业学位类别,着力培植建设特色,凝聚服务领域,打造发展品牌。我校按照C类进行申报。

(六)请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8月10日前将各学科《申报表》、各学科支撑材料以及《申报学科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我处。《申报表》、《申报学科汇总表》除上交电子版外,另需上交纸质版五份;支撑材料仅需提交电子版,纸质版各学院留存备查。上述材料命名规则如下:各学科《申报表》(Word和Pdf格式,命名格式为学校代码+学校名称+学科代码+学科名称+申报表,示例:10459郑州大学0101哲学申报表)、各学科《支撑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命名格式为学校代码+学校名称+学科代码+学科名称+支撑材料,示例:10459郑州大学0101哲学支撑材料)、《申报学科汇总表》(Word和Pdf格式,命名格式为学校代码+学校名称+申报学科汇总表,示例:10459郑州大学申报学科汇总表),以上文件放置于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学校代码+学校名称+学院名称+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申报材料(示例:10459郑州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申报材料),名称中间均不加空格,总文件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王斌

联系电话:0373-3682007

电子邮箱:xxxyyjsc@xxu.edu.cn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2023-2027年)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2.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10月更新

3.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申报表

4.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申报汇总表

5.新乡学院重点学科遴选与管理办法

                                                                                               研究生处 

2023年7月19日